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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进校园 筑牢国安“防护网”护航青春成长
时间:2026-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第11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为切实强化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与法治防护能力,固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固阳县新世纪小学,以“维护国家安全 从身边小事做起”为主题,开展固阳县新世纪小学 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讲座活动。检察官走进校园,聚焦校园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重点,通过普法授课、课堂提问、案例分享等形式,为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国安课,助力校园筑牢安全防线。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当前,网络空间已成为国家安全博弈的重要领域,校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核心阵地,安全隐患尤为突出:不法分子常冒充班主任混入家长群实施诈骗;部分学生因好奇心驱使,误点击不明链接、参与网络趣味测试,极易导致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隐私信息被非法收集,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此外,学生在网络平台随意曝光校园、家庭相关场景,也可能无意间泄露敏感信息,埋下安全隐患。

检察官通过解读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结合PPT拆解三大校园高发网络陷阱:一是“伪装类”泄露陷阱,不法分子冒充班主任、同学等身份,混入家长群或添加好友,以“手机丢失”“熟悉住址”等话术获取信任,索要班级通讯录等敏感信息;二是“兼职诱惑”陷阱,以“拍车牌赚零花钱”为诱饵,诱导学生拍摄特定区域信息,如长期拍摄特定区域,政府大院、军事单位,可能更危险了,可能是在为境外间谍搜集情报;三是“情感绑架”陷阱,以“好朋友帮忙”为由,胁迫学生转发病毒链接、参与网络暴力,沦为违法犯罪的“背锅者”。同时,检察官明确各类风险行为的法律后果,针对冒充班主任诈骗,指出此类行为涉嫌诈骗犯罪的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学生点击不明链接泄露隐私、参与网络暴力等行为,提醒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非法收集、泄露他人隐私需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

同时,检察官结合校园实际,传授简单实用的防护技能,引导师生筑牢国安“防护墙”。一是牢记“信息防护三不”准则:不轻易向陌生人透露验证码、支付密码等核心信息,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扫描不明二维码,不擅自曝光校园、家庭隐私场景;二是践行“社交三问原则”,在家长群接收转账、链接时,先询问目的、核实身份、考量后果,识破伪装骗局;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流程,遭遇诈骗、信息泄露等情况,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及时告知老师、家长并拨打110或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

“原来保护个人信息就是参与国家安全,检察官的课让我们终于搞懂了其中的意义。检察官进校园宣讲,让法治国安知识真正走进校园,切实提升了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后续学校将结合宣讲内容,持续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携手家校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下一步,固阳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察官进校园”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国家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主题宣讲,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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