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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生态环境法典》 以“检察蓝”绘就北疆生态新画卷
时间:2026-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要求,近日,固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晨课为载体,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研讨,切实提升检察人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业素养,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本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共5编、1242条,全面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法典化新阶段。法典总则编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在立法上首次提出生态环境检察概念,强化检察监督亦首次正式写入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的更重责任。

晨课上,检察人员围绕法典的编纂意义、体系架构与制度创新展开深入学习。聚焦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入典对全流程监督理念的制度要求,以及法典在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等方面的系统性规定,检察人员结合最高检发布的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及本地办案实践,深入交流学习心得、研讨办案难点,进一步厘清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履职方向。

此次专题学习,既是贯彻落实最高检通知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固阳县检察院持续深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履职理念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院在生态环境检察领域积极探索,已形成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等一系列办案成效。法典的出台,为深化四大检察一体履职机制、推进三检合一办案模式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支撑。

下一步,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检察晨课学习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律业务培训,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固阳绿水青山,为辖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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