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走进固阳县第三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场“宪法守护你,照亮成长路”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本次宣讲将宪法精神与历史故事、生活实际、未检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讲述宪法故事 赓续红色血脉
未检检察官以“红色包头里的宪法故事”为开场,将宪法精神和历史故事相结合带领同学们体会生活实际中的宪法精神。“齐心协力建包钢”的奋斗历史,讲述了国家一声号召,八方支援,建成“草原钢城”的感人史诗,这个故事,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以及公民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的基本义务,“三千孤儿入内蒙”的民族团结佳话,正是宪法所倡导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鲜活体现;“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故事阐释了宪法中关于“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公民有爱护公共财产义务的深刻内涵。这些发生在家乡大地的故事,让同学们深刻感受到宪法并非是抽象的法律条文,是融入于一代代人的奉献和坚守之中的信念。
聚焦身边隐患 提升自护意识
在筑牢历史根基与理想信念的同时,检察官也将目光投向同学们身边的安全与法律风险,针对近期多发的、未成年人参与拉车门盗窃的案件,详细解读参与这些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分级体系的运行情况,提醒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检察官重点探讨了青少年文身现象,从医学健康风险、心理需求以及法律规范层面进行深入讲解。检察官强调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而盲目文身可能对未来升学、就业造成不必要的限制,实则是对自身发展权的一种损害。鼓励同学们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用才华和内在修养彰显个性。
本次活动通过宏大的宪法叙事与具体的法治教育相结合,用家乡故事诠释宪法精神,用真实案例敲响自律警钟,有效增强了青少年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同时提升他们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让法治阳光持续照亮青少年健康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