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近日,固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的徐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主动参与包头市检察院组织的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在法庭调查阶段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争议焦点针对性开展讯问,根据案件特点,将证实十余起犯罪事实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依次分类整合出示,清晰还原案件原貌,并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进行重点举证。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围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量刑规范进行详尽释法说理,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市检察院评议人员围绕该案起诉基础是否扎实、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出庭指控是否有力、指控效果是否良好、释法说理是否充分等多方面进行了综合评议,对出庭检察官的出庭能力给予了肯定,同时,评议人员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起诉书规范制作、庭审讯问、法庭辩论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细致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持续参与规范化、常态化听庭评议活动,以实战促提升,不断强化出庭履职能力和案件办理质效,为锻造高素质公诉队伍,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