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医保基金垫付费用的法定追偿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不易实现。为解决这一难题,2025年4月22日,固阳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县人民法院、县医保局召开医保基金追偿工作联席会议,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突破口,全力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
长期以来,在人身侵权纠纷类案件中,由于缺乏通畅的信息交互渠道,导致医疗费用通过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追偿困难。法院审理案件时,没有向医保部门告知涉及医保基金垫付信息的流程;医保局也未与法院建立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在诉讼程序、侵权责任主体的责任比例及后续追偿等方面缺乏对称信息和明确路径。
本次会议直面信息不畅这一关键堵点,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医保局三方围绕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展开深入研讨。县法院对进入诉讼程序的人身侵权纠纷案件,在立案环节进行初筛,案件审理时进行个案评估,定期将涉医保基金垫付费用案件线索告知县医保局,同时备案县检察院。县医保局在收到线索后及时进行核查并反馈县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情形依法履行追偿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县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对医保基金追偿过程中发现的虚假诉讼、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保障医保基金追偿顺利进行。
此次联席会议达成的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是落实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活动要求和强化“府检联动”工作的具体举措。行政检察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促使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打破信息壁垒,形成“案件审理、线索移送、数据共享、监督追偿”的完整闭环,对构建医保基金追偿新机制、提高追偿效率、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做出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