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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助力医保基金追偿 全力守护群众“看病钱”
时间:2025-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医保基金作为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稳定运行关系到医疗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防止医保基金“跑冒滴漏”,固阳县检察院聚焦侵权责任纠纷中医保基金垫付医疗费后追偿不到位的问题开展监督,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借助大数据监督模型,固阳县检察院发现法院办理的数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存在医保基金垫付后未向侵权人追偿的情况。例如,张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医保基金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法院民事判决认定侵权人谢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就医疗费部分,按照填平原则剔除了医保基金承担的费用,仅支持了被侵权人个人支付部分。又如,刘某某在与聂某发生肢体冲突后受伤,医保基金报销了其部分医疗费。法院民事判决认定聂某负侵权责任纠纷的全部责任,同样仅支持了刘某某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医疗保障机构未依法行使对第三人的追偿权,导致医保基金损失。

经调查核实,固阳县检察院发现了焦点问题所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医疗保障机构对第三人的追偿权,但在实践中,因其在报销过程中存在信息识别和获取难题,导致侵权案件医疗费用通过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追偿困难,造成医保基金非正常损失,也给骗犯罪可乘之机。

为以案释法,广泛凝聚共识,固阳县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重点针对医保基金追偿及防范医保基金流失风险等问题,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和医疗保障机构的意见。随后,固阳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医疗保障机构及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升医保基金管理质效。

县医疗保障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并按期回复整改。对相关案件医保统筹支付情况进行核实,规范无责意外险经办流程,加强与医疗机构协作,严格审核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报销。同时,利用“智能监管”“反欺诈” 大数据、追溯码等手段,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常态化监管。

该案并非个案问题,而是社会治理中的衔接不畅问题,关键还在打通信息堵点,才能织密监管之网。为彻底解决信息不畅问题,固阳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现已牵头起草了《关于协同加强医保基金追偿的工作办法》,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着力推进共同建立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医保基金 “跑冒滴漏”,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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