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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检察
时间:2019-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包头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抓党建、带队建、提素能、促业务,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全国一流”目标,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包头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参与平安包头、法治包头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838人,提起公诉3734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97人,起诉390人;批捕“两抢一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侵财类案件犯罪嫌疑人751人,起诉901人。与纪委监委密切配合,继续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2件77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47件88人;审查起诉了赵文亮、隋国文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入户走访涉法涉诉重点信访人员189人次,化解矛盾67起。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检察服务。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国家司法救助20人,发放救助金80余万元。依法履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职责,审查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415人次,发现并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45人次;审查法院减刑、假释裁定355人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45件,协助364名农民工讨薪750余万元。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68件194人,提起公诉18件107人,法院已作出判决7件54人。

  

  市检察院办理的全区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工作方法被最高检察院推广,检察日报、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以贾洪兴为首的32人黑恶势力非法讨债案,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建成全市检察机关“移动检务管理系统”和公益诉讼“信息数据平台”“指挥调度平台”等,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检察工作驶入信息化高速发展“快车道”。市检察院在全区检察融媒体建设运营表彰中获“新媒体阵地建设奖”,“包检在线”微信公众号获“最佳新媒奖”;昆区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分别研发“公益诉讼随手拍”“智慧党建”手机APP,青山区检察院入选“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100强”。

  

  2018年,包头市检察机关主动护航经济发展,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2人,提起公诉223人;审查起诉林某某等8人虚开11.07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重特大案件。青山区检察院针对辖区金融机构集中的特点,在包头银行业协会设立金融检察工作站,办理支持起诉案45件、生效裁判监督案15件、提请抗诉案13件,涉及贷款金额6000余万元。

  

  制定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办理侵犯商标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23件5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涉及民营企业民事生效裁判案件,提出抗诉28件。高新区检察院建立服务民营企业信息平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委会、担任法治副校长,带头谋划推进“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创建工作,营造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教育培训干警3100余人次。实施“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以导师带学员模式实现老带新、新促老,共成长、共提高,15个“微创新”项目落地实施。最高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经验,检察日报、人民网等19家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

  

  2018年,包头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建成“贯彻十九大精神·包头检察在路上”为主题的“10+10+2”党建阵地,以看得见、感受到的形式,促进党建业务双融合。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主管的《紫光阁》刊载,最高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经验,新华社、检察日报等16家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按季度部署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与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110余人次,党组书记约谈基层检察长3人次。对2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系统内巡察,层层传导从严治党治检压力。以“对账销号”方式查找整改班子存在问题27个,内设机构存在问题51个,干警个人存在问题519个。对标张章宝、潘志荣,开展“学典型、树形象”活动,利用新媒体集中宣传20名干警先进事迹,引导干警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打造包头检察优秀群体形象。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创新做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九原区、石拐区、固阳县等地6个基层检察院,分别与行政机关联合建成“公益诉讼补偿林基地”,让“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成为常态。设立“潘志荣公益诉讼办公室”,将昆北检察室转型为公益诉讼工作站和公益诉讼培训部,以机制创新促进公益诉讼提质增效。秉持“提起诉讼是办案、督促履职也是办案”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构建良性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87件,立案审查1171件,履行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147件,提起公益诉讼1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472万元,恢复草原及林地植被483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公里。

  

  达茂旗检察院办理的满都拉物流园区煤尘污染案,青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破坏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案入选“全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检察院调研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内蒙古东部区的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先后调研视察包头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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