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7日在固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利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6年,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固阳县委和包头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固阳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围绕全县目标任务,找准服务大局发力点。积极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选派12名干警参与5个村的危旧土房改造等工作。全力配合怀朔镇政府,将兴圣公村打造成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环境宜人的“旅游驿站”。着力保障重点项目实施,紧紧围绕S311省道建设、精准扶贫等工程项目,开展扶贫惠农资金领域的专项检察工作,立查张某涉嫌侵吞国家救灾款、补助款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深入非公企业进行调研,邀请企业代表开展座谈,制定《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树立稳定和谐理念,促进平安固阳、法治固阳建设。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惩治贩卖毒品、“两抢一盗”、合同诈骗等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1件43人,提起公诉102件124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13件24人,不起诉4件6人。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1】,坚持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轮流接访,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基层检察院四级院互联互通,畅通当事人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绿色通道。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依托检察服务大厅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法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及时反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积极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关注民“声”民情民忧,积极为群众解决问题。重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两名司法救助申请人提供救助【2】,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推动检力下沉,在六镇、一社区、一村委设立派驻检察室【3】,并试点选聘、培训7名常住村民担任联络员,反映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化解基层矛盾,逐步实现派驻检察室法律监督“无死角”,服务群众“零距离”。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帮扶工作,帮助西斗铺镇十八倾村铺设沙石路7公里,为杨圪楞社区建起标准化的便民图书室。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院31名干部结对帮扶国家级贫困户,定期深入帮扶对象家中,逐一了解情况,鼓励他们树立信心,为他们脱贫致富出谋划策。积极组织干警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学生,捐资捐物共计3万余元。
坚持反腐倡廉建设,持续推进“侦防一体化”【4】。保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的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查办了包头奥拓电力设计公司原总经理戴某涉嫌私分国有资产案,涉案金额六百余万元;严肃查处“围猎”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犯罪,在协助包头市院查办通辽市原副市长许某受贿案时,立案查处了内蒙古蒙药公司、通辽市永茂房地产开发公司等4起行贿案件。坚持惩防并举,不断拓展预防网络,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35次,预防宣传12次,受众达2815人次。全程参与监督各镇“党委”换届工作,保障选举换届公平、公正、公开。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以我院查办的案件为基础撰写了年度综合报告,受到县委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县转发。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申请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09次,把不合格的企业挡在公平竞争的门外。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家长课堂”活动,以全县小学生家长为宣传对象开展专题讲座,多方协作筑牢安全屏障。深入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5】,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建立帮教矫治机制,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防范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严防冤假错案,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着力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等问题。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原则,提前介入【6】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14起重特大案件,及时引导侦查。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案18件;对不应当立案的监督撤案8件。强化侦查监督,对侦查取证、办案程序等方面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对遗漏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漏罪6件,漏犯7人,提出抗诉2件。着力解决因法律适用、证据把握存在认识差异导致的案件久办不结问题,在公检法三机关中开展联合实战培训【7】,统一证据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提升了刑事案件办案质量,这一经验做法,得到自治区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
提升履职效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保障民生民利,受理并监督各类民事案件67件。开展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抽样评估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2件。积极开展督促履职【8】工作,强化对环保、水利、林业等行政单位履职及执法情况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1件。在备受关注的山东疫苗案发生后,迅速督促县疾病防控中心加强疫苗管理,保障了儿童接种用药的安全。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集中力量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进行监督,对一起破坏国家防护林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依托派驻法院民行工作站,拓宽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受理渠道,做好服判息诉和依法抗诉工作;参与法院“执行年”活动,营造守法诚信的执行氛围。
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工作,对21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全部被采纳。监督并纠正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执法不规范情形28次。继续推进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11】,通过杨某某等6起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的圆满落地,由个案执行监督的尝试期进入制定长效机制、规范流程的稳定期,形成的执行监督模式和经验被全国、全区检察系统专题推广,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转发宣传,有效促进财产刑检察监督法律作用的发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抽样评估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依法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抓好司法办案责任制等四项改革。择优公开选任了12名首批员额内检察官【12】,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权责体系,建立专业办案组,保证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探索制定干警“权力清单”,明确每个环节的办案质量标准、检察人员职责。员额内检察官实行自动轮案,保证案件分配公平,提高流转效率。完善并严格执行员额内检察官考核制度,实行检察委员会委员跟踪评案机制,以动态监管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人财物统管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上划摸底调查和财政专网、财政业务系统接入工作。积极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整合,将原有的19个内设职能部门整合为五部一局,通过机构扁平化管理解决内部职能交叉的问题,优化检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推进以“精、准、细、严”为标准的精细化管理。修订完善考勤办法、公车管理、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等94项制度和方案,形成《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构建检务、队伍、业务三大管理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积极发挥检察业务监督管理职能,以“五位一体”工作模式【13】,推进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与统筹管理。健全规范检察委员会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检察委员会的决策能力和水平。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通过内部自我审视、自我整改,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自治区检察院对包头市和固阳县两级院的巡视工作为契机,深入对照反思,积极整改问题,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四、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党建工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的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让“两学一做”内容入脑入心。每个工作日组织开展“抽查考”活动,利用三个月的时间,考察党员对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理解情况,坚定理想信念,激发爱党热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部门;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中层干部配合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纪检监察协调抓”的工作格局。
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开展“党组建设年”活动,通过制定党组成员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组织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提高党组成员的责任担当意识。继续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庄严承诺,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出庭公诉制度,开展党组成员讲党课、青年干警大讲堂、领导与干警合作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岗位练兵、专业培训等活动,促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2016年,我院两篇理论调研文章在中国知网年度检察官阅读征文活动中荣获优秀奖。鼓励和推动向潘志荣、贾占全等先进人物学习,通过走近学习模范、选树身边典型,传承勤勉敬业精神。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建成检察志史展厅和干警阅览室,成立书法、羽毛球、瑜伽等兴趣小组,组织读书沙龙、演讲比赛、晨间分享【14】等活动,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
信息化建设有新突破。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15】标准,强化检察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综合刑事案件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律师业务接待、行受贿档案查询、检务公开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完成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完成办案工作区改造,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规范化使用,推进“科技强检”步伐。搭建视频会议系统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司法效率明显提高。展开“互联网+检察”战略行动,大力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固检清风”三微两端等宣传平台的建设,增强检务公开、为民办事、法治教育等功能,关注人数700余人,客户端累积阅读量达60万人次,荣获年度全区检察新媒体建设最具潜力奖。
内部监督不断深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以预警提醒制度、约谈制度、质询制度、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为抓手,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突出监督重点,紧抓重点岗位、重要部门、“三重一大”事项,为员额内检察官建立廉政档案,整章建制堵住漏洞,真正实现超前监督、源头防范、查纠及时的有机结合。细化督察计划和工作要点,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检察业务、检风检纪等方面开展督察活动70余次,编发通报56期,提高干警的规范意识。
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报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公检法联合实训、财产刑执行监督等重点工作情况16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129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在“检察开放日”参观检察服务大厅,现场监督举报宣传活动。接受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法律监督执行情况和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诚挚征求意见,开门迎接监督。利用微信平台与代表委员沟通互动,推送工作信息300余条。积极推进检务公开,依托四大平台【16】,对社会公开案件信息179条,法律文书71份,通过门户网站、“三微两端”,发布新闻信息5415条(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有力监督,是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各位代表、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党建工作带动检察业务水平提升的力度不够,示范性不强,还是存在“两张皮”现象,不能真正相辅相成。二是检察工作任务逐步加重、不断细化的要求,与专业人才力量不足、业务人员素养不够全面的矛盾日趋明显。三是检察室延伸监督触角、拓展检察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导致部分群众对检察职能还不十分了解,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解决问题的思维没有完全形成。四是检察工作与信息化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有待提升。对于这些改革中、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我院将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十二次党代会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法律监督精准化、检察改革系统化、检察管理精细化、队伍建设精英化、检务保障科学化”为目标,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提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县在“十三五”开局中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我县“十三五”规划和建成“五新固阳”的目标任务,依法打击诈骗、贩毒、暴力、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维护群众安居乐业。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强化涉农、扶贫等领域的专项资金监督,积极查办和预防重大投资、重点工程、重点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派驻检察室触角持续向下延伸,充分履行宣传、接待、教育、监督等职能,根据各个辐射区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以检察服务大厅为平台,全面规范来访接待制度,提高检察干警服务意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发挥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机制的作用,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二是严格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诉讼“全流程”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无罪错究、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的惩治力度,稳步推进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工作,扎实摸排案件线索,依法审慎提出监督意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财产刑执行等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完善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等流程,提高办案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加强预防信息平台建设,以建成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为抓手,扎实推进腐败问题源头预防工作。建立“检校共建”机制,加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犯罪预防和矫治力度,让法制教育走进课堂,对校园欺凌、学生受不法侵害等校园安全问题进行重点巡讲,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三是持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把2017年确定为“党组建设提升年”,以党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整体建设。组织开展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队伍整顿建设专项行动,营造遵规守矩、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运行的配套措施,积极探索以检察官主体地位为重点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建设,以检察官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的检察官管理体系制度建设,持续推动改革不断深入。以模范人物为标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检察人员主动提升思想素养和职业素能。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落实《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检察人员贯彻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检察纪律情况的监督。有步骤、分批次培养不同门类的业务骨干和业务能手,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推进年”、“八化建设推进年”、“创新创优”等活动,以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实用化的方式,打造检察工作“品牌”。
四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探索适应互联网背景下的工作方法,打造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阳光检务平台,用群众听得懂、感兴趣的方式和内容宣传检察工作。牢牢把握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开拓新局面,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主动高效履行职责,为我县早日建成实力较强、宜居宜业、绿色优美、幸福和谐、风清气正的新固阳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报告中有关用语的说明
【1】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
【2】 司法救助: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3】 派驻检察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的触角,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工作平台。重点设立在离城区较远、人口较多、社情复杂、辐射功能较强的乡镇(街道)。固阳县检察院目前在固阳县金山镇、怀朔镇、兴顺西镇、银号镇、下湿壕镇、西斗铺镇、南关社区、锦绣街道均设置了派驻检察室。
【4】 “侦防一体化”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在实践中不断强化侦查和预防工作的相互配合,增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实效,以解决预防与侦查工作相互脱节、信息不通畅、针对性不强、效率不高等问题。
【5】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6】 提前介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7】 联合实战培训:公安、检察院、法院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办案观念、方式、程序等方面的认识差异,由此引发的争议、矛盾对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都有消极影响。为解决这一问题,三方围绕准确把握刑事案件关键环节的证据采集、判断、认定标准等方面开展联合培训。
【8】 督促履职:对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负有监管、维护职责的有关监管部门或权益单位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或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单位怠于行使权力,致使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或将受到损害,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督促其及时履行有关职责的活动。
【9】 行政公益诉讼:当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法律容许无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
【10】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的一项工作机制。
【11】 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中判处罚金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进行监督,发现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有违法情形时,及时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12】 员额内检察官: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了检察官人员限额,再按照一定条件选任的检察官。
【13】 “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发挥业务监督管理中心的作用,统筹受理、分流案件、律师接待、涉案款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统计分析等职能为一体,达到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业务工作的效果。
【14】 晨间分享:为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开展的一项活动,要求全体青年干警围绕检察业务、学习心得、工作经验等内容,轮流进行简短演讲。
【15】 “八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提出,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主要内容的“八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6】 四大平台:即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