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9日至6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4日,向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目前,集中整改期已结束。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办法(试行)》《中共固阳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发力不够。
(1)“检护民生”行动成效欠佳,公益诉讼民生类案件占比较小。2023年、2024年共受理纠正违法类公益诉讼线索108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民生类案件占比22%。
进展情况:一是紧贴民生领域,应用土右旗人民检察院特定场所无许可销售食品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模型进行类案办理,针对辖区洗浴店内销售饮料、水等预包装食品,未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便民超市销售的香肠、猪蹄等散装熟食,超出经营范围,存在违法行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于2025年9月22日立案,2025年9月26日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责令相关店铺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及经营范围变更申请,确保经营活动完全符合法定要求,维护公平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保障合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洗浴类等相关店铺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定期开展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等专项检查;强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监管,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食品领域案件集中在社区餐厅取样不规范、销售食品过期和销售食品未许可和备案、食品储存不当等方面,切实守护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检察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以类案监督助推基层治理意识不强,2023年、2024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39件,其中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交通肇事刑事案件192件,未制发检察建议书。公益诉讼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定领域未发现案件线索。
进展情况:一是就道路交通设施管理问题已向固阳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固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复杂不规则交叉路段信号灯、交通标志设置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整改,11月底前固阳县公安局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函告固阳县住建局建议增设重点路段信号灯。二是针对法定领域未发现案件线索问题,办理2件案件并制发检察建议。如对彭德大烈士殉难地进行实地走访,发现周边杂草丛生,存在公示信息不准确等问题,于2025年8月27日立案,2025年8月29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整改,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完成整改,并建立相关长效管理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够有力。
(3)对“第一议题”制度理解、落实不到位。2021年至2023年,15次党组会议未进行“第一议题”学习,3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内容传达学习自治区、市委等会议文件精神。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2025年度我院共召开党组会2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每次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学习内容,确保全体党组成员能够及时深入领会党中央精神,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纪法教育成效不明显。党组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党内法规。
进展情况:一是由政治部牵头,梳理排查未传达学习的文件,于2025年第11次、第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安排专题研讨2次。二是对于2025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领导班子查找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汲取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的教训,参照巡察整改销号工作规程,明确整改标准、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2021年、2022年未安排学习党的保密纪律和保密法律法规,2023年、2024年仅开展了1次保密培训,且未覆盖全部涉密人员,至今未按照相关制度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混合存放。
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召开保密宣传月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在“保密观”学习指定课程并参加在线考试。二是在办公楼二楼大屏循环播放保密宣传片,固阳检察公众号发布自制保密宣传海报五张,转发保密相关文章十余次,实现保密宣传形式多种多样。三是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确定院领导5人、保密办3人为重要涉密人员,其他检察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将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分类存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司法改革纵深推进不够。
(6)对关键证据的调查核实、规范自行补充侦查的能力不够。多数检察官依赖侦查机关完善和补充证据,自行补充侦查的能动履职意识不强,补侦手段也仅限于调取言辞证据,对客观证据的调取缺乏实践经验。
进展情况:我院第一检察部及时召开部署会议,要求各办案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办案工作程序对于能够自行补充侦查的证人证言,简单容易调取的证据材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自行补充侦查案件占比达到14%,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推进民事诉讼监督不够精准。
进展情况:一是因2025年度受理方式变更,因此该情况已不存在。二是目前已将公益诉讼案件回函附件全部内容上传办案系统并入卷归档。今后在案件办结前将通过逐案自查、专人跟进等方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
(8)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漏项、更新迟缓。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领导简介”栏、“检务公开”栏、“奖惩信息”栏于2022年8月、“工作报告”栏于2020年9月停更。信息简报发布审核不严格,2024年4月至12月发布的信息简报仅有分管领导审签。
进展情况:一是由政治部组织专人对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等意识形态阵地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其更新频率,已分别建立新媒体管理制度。二是根据本院现状,对“检务公开”栏、“奖惩信息”栏进行撤销,其他栏目现已恢复更新。三是目前我院61篇简报信息已严格按照“3+1”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机制进行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舆情防范处置制度不完善。涉检舆情防范制度更新不及时,至今沿用2021年建立的《网络舆情防范与处置实施办法》,缺少独立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存在隐患。
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涉检舆情和突发事件快速应对处置工作措施》。二是研究制定《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微博管理制度》《固阳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三是每周定期开展网站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目前本院各类新媒体平台正常运营,未发生舆情事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0)释法说理、服判息诉有待加强。
进展情况:该案涉及回避问题,经向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后改变管辖,目前该案已审结。目前,该案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办理结果没有异议,认可司法机关处理结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廉洁风险防控和纪律作风不严格
5.全面从严治检工作不严不实。
(1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2022年党组书记未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
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5年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组织各部门梳理2025年廉政风险台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2021年系统内部开展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报告工作,除政治部其余各部门均未落实。2022年以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未体现部门实际业务的廉政风险点,半年与年度、不同年度的报告均雷同。
进展情况:一是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中共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通过分解细化责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部署年度工作重点,并形成202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三是全体院领导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半年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一次,对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3)以检务督察高质效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不深不实。督察中涉及“四大检察”案件的执行情况和内部审计方面内容少,且存在不审批、无计划、把关不严等问题,如:套版使用错误、发文时间文号与实际不符。
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已对审计经费使用、固定资产管理、涉案款物处理等领域情况进行专项检务督察通报2次。二是为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推进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深度融合,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提升办案质效。由政治部牵头组建督察组,对2025年开展的3次案件质量评价情况进行督察,共发现12个问题,并反馈相关办案部门进行整改。三是2025年15期通报全部报请各层级领导审批,确保程序规范,内容准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
(14)合同管理有漏洞。
进展情况:按照既定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的要求,我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将于年底前签订,为我院下一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物业管理服务保障。
完成情况:12月底完成。
(1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0月,我院聘请专业固定资产清查机构,对建院以来全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确保账实相符。二是通过党组会研究固定资产处置相关事宜,严格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已完成固定资产处置。确保资产处置科学合规、程序严谨透明。三是通过党组会研究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6)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进展情况:我院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管理,均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包头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工作作风不扎实。
(17)起草文件照搬照抄、把关不严。县检察院《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规定学习内容与中宣部规定内容雷同,2017年8月至今未进行修订完善。《固阳县人民检察院“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升级再造”具体措施》多数内容照搬上级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不够。
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文件照搬照抄”问题,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公文抄袭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交流,提高思想认识,杜绝“照搬模板、套用上位文件”的行为。二是根据本院实际及人员需求,修订制定《中共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素能提升工程工作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8)调查研究不扎实。2023年6月制定《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设置19个调研主题,年终只完成5个课题。
进展情况: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设置5个调研主题,已按照调研主题全部完成主题为“辖区内私自打井取水非法占地私挖蓄水池情况”“校外托管班、小饭桌运营情况”“社会治理视角下‘弱技能群体’职业准入难题探析”“结合枫桥经验探索在基层治理中的创新实践”“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工作职能,全面强化对检察权的内部监督”调研报告5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9)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
进展情况:通过第21次党组会,研究修订《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对标执行,建立“申请-审批-登记-使用-归还”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详细记录车辆使用事由、出行时间、驾驶员信息等关键内容,做到“一车一本、次次登记、全程留痕”,切实以制度刚性约束规范用车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待夯实
8.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20)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有差距。2024年4月印发的《中共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未按要求将“审计、巡视巡察、督察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等内容纳入议事决策范围,2023年度检察机关干警评优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
进展情况:我院通过第21次党组会研究修订完善《中共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以制度完善推动党组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此次修订将“考核奖惩、审计、巡视巡察、督察检查等重大事项”“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纳入。规则修订完善后,我院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开展专题学习,切实将规则内容转化为履职自觉,为后续高质量开展党组工作、精准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奠定坚实基础。通过2025年第4次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2024年度检察人员考核事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3年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未做到“三必谈”,4名班子成员只谈了2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未谈;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和2位副检察长的对照检查材料均未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查摆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9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坚持“三必谈”,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所在党小组党员代表必谈。党组书记与4名班子成员展一对一谈话,累计谈话4次;4名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话,形成谈话记录6份;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累计谈话6次,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谈话,累计谈话5 次,所有谈话记录均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归档至政治部。二是2025年9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将对所有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实行“初审(政治部)—复审(审查小组)—终审(党组书记)”三级审核,确保核心内容不遗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2)议事机构长期不规范运行。2024年9月因人员调整,检委会组成人员连续9个月为双数,不符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
进展情况:截止目前,我院已在检委会会上组织检委会委员集中学习5次,学习内容包括最高检下发的指导性案例和上级院、包头市人大下发的最新规定以及要求,进一步提高检委会委员议事能力和水平。检委会委员增补工作与换届联动推进中,增加委员人数。检委办严格按照检委会相关规定对业务部门提交检委会审议的议题进行审查,对符合上会条件的案件或者事项提交检委会委员审议,我院共审议事项7件,案件3件。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9. 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规范。
(23)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强。每年度实际考核只由各部室推荐产生,未按照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激发检察队伍活力作用发挥不足。
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完成《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固阳县人民检察院非在编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二是已完成对全院人员第一至三季度考核评价工作,参与考核共58人,按照部门内考核积分进行排名情况,每季度依据40%的比例确定“好”等次人员,优化了考核程序,提升了考核工作质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4)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任职前公示制度,通过各渠道同步公示结果,确保信息覆盖全体相关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如对听证员拟任人选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二是组织全体政治部人员利用晨学时间学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组织人事工作业务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5)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3名党员借调超过6个月未转接党组织关系,党员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固阳县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业承诺书》内容设置有缺项。
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基层党支部党员党组织转接管理办法》草案拟定,经征求各党小组意见,于 2025年10月14日经院机关支部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二是针对此前3名借调超6个月未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政治部已安排专人逐一对接,3名借调人员已于2023年不再借调其他单位,目前本单位无借调人员。三是全面梳理检察人员离任各项具体要求,已重新修订《固阳县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承诺书》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6)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政治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2021年1月、2022年8月空缺至今。检察院缺少经济金融、知识产权、检察侦查和检察理论等方面的专业化人才,相关工作开展受限。
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制定《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培养工作方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业务能力为核心、管理素养为支撑,通过系统培养,强化能力提升,尽快将优秀人员选拔到部门负责人岗位上来。二是研究制定《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工作措施》,实施精准化专题培训,优队伍结构,拓宽人才培养路径。三是2025年通过公开招考招录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1人。
完成情况:长期整改。
10. 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不高。
(27)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2021年1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均为扩大形式学习,未体现强化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2022年至2024年,未对意识形态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专题研讨。
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范围和人员,2025年已规范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二是在第11次、第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中已分别围绕“意识形态”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8)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谨。2021年、2022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一、四季度、2024年第二、四季度党课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
进展情况:2025年9月底前,对2025年度6次党课课件开展“回头看”,由政治部联合业务部门核查党课内容。经审查,本年度6次党课已全部结合具体检察业务工作,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9)党务公开有缺项。2021年至今,未按照我县三务公开制度要求及时完整的公开培养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党员年度评议情况等内容。
进展情况:2025年固阳县人民检察发展党员1名并已公开,2024年度党员年度评议情况已公开,下一步将每季度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效,严格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把整改工作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持续深化整改,压紧压实责任。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要将“回头看”与“向前走”有机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持续推动各项举措走深走实,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常态化推进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定期督促、攻坚克难,务求取得实效。对整改过程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土办法”转化为管长远、固根本的“硬规矩”。
(三)严抓作风建设,加强管党治检。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严肃铁规禁令,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检察队伍肌体健康。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引导全院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用实际行动践行使命与担当,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2-8122707;传真:0472-8122705;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固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gyxjcy2021@163.com。
中共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