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传承伟大抗战精神的重要时刻,固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有力抓手,高效推动彭德大烈士纪念设施更新与周边环境整治,用扎实行动守护红色遗产,深切缅怀英烈不朽功绩。
彭德大烈士是抗日战争时期为民族解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英雄。2015年8月彭德大入选国家民政部公布的第二批600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彭德大烈士牺牲地位于固阳县下湿壕镇小帮郎村西北坝豁牙儿小山坡。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八路军一二O师遵照八路军总部的指示,组建大青山抗日游击队,彭德大为政治部主任,主动奔赴绥远抗日前线,带领战士在内蒙古大青山抗日根据地开展艰苦卓绝的游击斗争。1940年反“扫荡”战斗中,他身先士卒、冲锋在前,不幸被日军炮弹击中,壮烈牺牲,以年轻生命,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为缅怀其英勇事迹,当地在其殉难地修建纪念碑,使其成为铭记抗战历史、传承英烈精神的重要红色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