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上名校是很多家长的愿望,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家长们不惜想尽各种办法,通过“花钱、求人、托关系”来“助力”孩子入学,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谎称有“关系”或“门路”可以帮助安排孩子上学,很多家长因此不仅损失了钱财,还影响了孩子正常升学,代价惨痛。
近日,固阳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以“安排孩子上学”为名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2024年3月以来,赵某对外谎称自己有能力安排孩子到包头某知名中学就读,随后以收取好处费、跑腿费、学杂费的名义向多名家长每人收取现金10万到12万元不等,多名被害人一直等到9月份开学,发现该中学公示栏中并没有自己孩子的名字,才发觉被骗。案发后,诈骗金额除少部分退还被害人外,其余被赵某某挥霍一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家长朋友,要保持理性和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所谓的“内部指标”或“代办入学”谎言,办理孩子入学应当通过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正规渠道咨询和办理入学手续,以免遭受钱财损失的同时,耽误了孩子的入学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