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拟对李某某、韩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08月09日(星期五)上午09:00
二、听证会地点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中心二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为公开听证,如需要旁听,请在2024年08月08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二)旁听人员应提前15分钟入场,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同录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472-812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