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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检察院四项举措确保结对帮扶国家级贫困户工作取得实效
时间:2017-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落实,切实把扶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固阳县检察院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工作,确保结对帮扶国家级贫困户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帮扶工作实际,层层压实责任,将参与帮扶的干警分为四个帮扶工作组,每组由1名院领导任组长,组织领导工作组内的帮扶工作,并选派1名副组长协助开展工作。各帮扶工作组每月组织本小组帮扶责任人开展不少于2次的入户帮扶工作,督促帮扶责任人开展对贫困户宣传、解释扶贫政策工作。

  二是要认识再提升。通过组织帮扶工作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使全体帮扶责任人从践行党的宗旨、兑现对人民群众庄严承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体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攻坚脱贫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如期实现9月底前全县脱贫攻坚目标。

  三是帮扶措施精准。要求全体帮扶责任人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帮扶贫困户进行再核实、再对档,对各项数据要进行精准统计,协助贫困村工作组做好贫困户基本情况的登记造册和微机录入工作,按时记好贫困户台账档案和影相资料。帮扶责任人切实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贫困户进行帮扶政策的解读,帮助贫困户结合自身实际选择脱贫项目,根据贫困户的致贫原因,有针对性的按人、按户制定帮扶措施。

  四是严格督察问责。按照《中共固阳县委员会、固阳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督查问责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狠抓落实。出现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最新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未组织干警深入结对扶贫户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村情民意,参与帮扶对象制定脱贫攻坚计划的;未协助各镇、村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完成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的情况,要对扶贫工作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形式的督察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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