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合理利用是竞争优势,用于违法犯罪则会愈陷愈深!承接制作、售卖电子设备破解芯片,属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看似赚得盆满钵满,最终只会人财两空。”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就办理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走进中心商圈电子市场开展针对性普法,引导商户注重核查产品来源,自觉抵制侵权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市场交易环境。
在这起案件中,作为网络精英、技术“大拿”的杨某,制售含有游戏机破解程序的芯片牟利,参与搭建多级产销犯罪链条,非法经营数额累计高达3900余万元。2024年11月,经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杨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110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部分被告人上诉后,徐州市中级法院于2025年6月18日裁定维持原判。7月31日,该案入选2024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例。
杨某来自一个并不算富裕的农村家庭,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考上心仪的名校,研究生毕业后以过硬的实力脱颖而出,在上海某银行数据中心担任工程师。工作勤奋、技术过硬的他拿着一份优渥的报酬,很快在这里找到真爱并娶妻生子,一切看上去都是美满生活的现实写照。
可随着交际圈的扩大,杨某结识了很多新朋友,也见识了在自己看来奢侈的生活方式,他的心态开始发生变化。总觉得自己能力不差,是不是也可以换个活法……很快,杨某就想到了在工作之余以技术代工“接私活”的路子,多番考量后,他选择加入了某个电子信息交流群。
彼时,身处广东的黄某、李某、周某三人正苦于自己“巧妙”的赚钱之道无法变现。他们看上了某热门便携式游戏机的销售门路,这种游戏机几乎每个游戏都要购买实体卡带或者网络付费,售价颇高,倘若可以做出破解程序实现“免费”畅玩,自己就可以凭“一次购买,终身免费”的低价噱头获得“竞争优势”。可仅凭三人的本事难以攻破技术防线,于是他们将视线投向网络,由黄某、周某广撒“英雄帖”。
2021年5月,杨某在浏览群消息时,看到黄某发的某电子芯片图片,并询问群中是否有高手能够复刻芯片中的程序,价格好商量。杨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应承下来,一番详细交流后,得知要复刻的是破解游戏机验证系统的程序,他也曾有过一丝犹豫,但面对可期的巨额回报,被兴奋冲昏了头脑的他接连奋战多日进行烧录、检验,很快达成复刻要求。样品交接后,试用效果令黄某等三人大为满意,合作“联盟”就此达成。
很快,双方达成约定,由黄某提供芯片,杨某代加工后再将成品邮寄到广东某地,每对成品芯片黄某方支付80元。很快,黄某向杨某支付10万元定金,要求先期烧录5000对芯片。为了掩人耳目,杨某以他人名义创设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租用一间工作室,聘请几名工人并购买了一批烧录设备,轻松实现了芯片加工指标。刨去人工、设备等成本,杨某估算利润仍在数十万元之上。
眼瞅着向往的“暴富”机会就在眼前,杨某已不满足于“低效”的自行代加工。2021年5月至10月,他广泛查找资料,终于找到了黄某让其烧录芯片的结构图。在确认无误后,他火速下单相关原件和底板,主动联系某工厂代为制作芯片。他就此从生产环节的下游加工者,摇身一变成为掌握全流程制作手段的“路路通”。对这些制作好的芯片,杨某移交给自己雇用的工人进行规模化烧录,再以200元每对的价格出售给黄某。
自此,杨某开启了代加工和自行生产“双管齐下”的烧录新模式,随着进货需求激增,他不断扩大制售规模,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杨某累计向黄某等人提供12万余套芯片,获利达2021万余元。
钱财到手后,杨某终于有所谓的资本试试“新生活”了,他购买了一辆豪华跑车,但在付了钱后却始终没有提车。原来,杨某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当赚“快钱”的快感退去,他开始担惊受怕。怀抱巨额收益却不敢消费的他,想方设法给自己上了“双保险”:一方面从不随意露面或与聘用的工人聊天,防止泄露芯片烧录内容;另一方面,他与黄某补签了服务合同,添加对方对芯片不当使用与己无关的所谓“免责条款”,妄图置身事外。
2022年4月,家住徐州市贾汪区的游戏爱好者王某,在买入时下热门游戏机后,被某电玩商家“正版低价,终身免费游戏”的广告所吸引,花费1200元让该商家对自己的游戏机进行“系统升级”。但在重新到手试玩不久后,游戏机就频繁出现闪退、重启等不良反应,警惕的王某怀疑所谓的升级其实是游戏机被加装了破解程序,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在徐州市检察院的指导支持下,鼓楼区检察院作为区域知识产权集中管辖院依法介入。
“破解芯片离不开制售全链条参与,需要分层分类逆向追溯。”办案检察官喻绍玉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指导意见。从最初的一名下游经销商入手,一个长达六级的犯罪链条浮出水面。2022年5月26日,处于供销关系“顶层”的杨某、李某、黄某、周某4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余经销商依次落网。
杨某等人制作的芯片、焊接用的金属原件、焊接好芯片的游戏机主板,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查扣。
到案后,杨某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先辩称自己只是代加工,对于黄某等人将芯片用作何处并不知情。在检察官拿出相应证据后,眼看脱罪无望的他又称自己做出绕过游戏机正版认证的破解程序时,给玩家预留了选择权,购买人可以选择不采用破解手段,仍按照正版授权进行游戏,自己的行为主观上危害性并不大。
办案检察官在对芯片用途审查后发现,杨某烧录的芯片,唯一用途就是用于该热门游戏机,方便玩家通过规避著作权人有效技术措施的形式免费玩游戏。检察官认为,在不具备其他商业价值的情况下,提供破解程序势必会造成侵犯著作权的后果,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2024年3月,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杨某等人提起公诉。
该案中杨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属源头性侵权。该案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剥夺游戏著作权人的合法收益;二是形成规模化犯罪网络,严重扰乱游戏机及周边市场的竞争秩序;三是其行为破坏技术伦理,可能引发行业内“技术变现”的负面示范效应。此案暴露出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需针对性构建全维度防护体系。
从技术防护端看,著作权人需升级“主动防御”能力。在该案中,游戏机原有认证系统被轻易破解,反映出现有技术防护的局限性。著作权人应引入动态加密、实时溯源、异常行为监测等技术,从源头减少破解工具的生存空间。
在执法监管端,需坚持“全链条打击”思维。该案产销链条的形成,说明侵权行为已呈产业化态势,仅打击下游销售远远不够。执法部门应依托大数据溯源技术,锁定生产源头、核心技术提供者等关键环节,同时加强跨区域协作,避免侵权主体跨地域转移风险,瓦解侵权网络。
从行业与意识端看,需强化“前端预防”机制。科技企业要完善员工合规管理,如杨某作为高知技术人员,其接“技术私活”行为反映出企业对员工业余技术应用的监管空白,需通过定期法律培训、技术伦理考核,明确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执法机关应推广“商圈普法”模式,在电子市场、科技园区等重点区域建立侵权产品核查机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技术不可滥用”深入人心。唯有技术防御、执法震慑、意识培育协同发力,才能筑牢知识产权“防护网”,避免技术沦为侵权工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戚建刚)